下半年是房子交房的高峰期,青岛许多业主都陆续收到小区开发商发来的收房通知,十分高兴,业主和开发商办完相关交房手续就可以完成交房了,一般开发商都会提前通知业主什么时候是交房日期,业主就可以准备好相关的资料等当天去完成交接。新房收房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呢?
首先,要知道房屋竣工后,与开发商办理交接手续的行为。而这里指的收房就是业主与开发商交接的行为。 一般来说,业主者应该在收房通知单上的注明时间内(一般是30天左右),携带齐收房当天所需要的各种文件资料确认身份,并联系验收交接事宜。
1、首先,我们在收房前会接到开发商给我们的收房通知,有的是电子版,有的是打电话通知,有的比较正规还有纸质文件的,我们需要按照文件内容准备材料,收房时还要带上该通知书;
2、我们的购房合同也必须要,记得一定是原件;
3、买受人的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4、购房发票,如果金额不齐全,还要补齐购房款;
5、国家要求比较交的各种税等,如房屋维修基金,契税可以在交房后上缴;
6、如果本人有事不能前往,需要他人代为办理,需要收房的委托书,还需要委托人身份证和复印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收到收房通知书后要仔细查看通知书上的内容,收房通知书的内容应该明确,避免房屋业主后因为地点不明、材料不齐全,相关费用没有准备等等原因导致未能及时交收房屋。其次,根据规定,在购房者接到交房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和房屋毁损的风险自书面收房通知书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同时,这也涉及到房屋物业管理等费用的起算时间点。另外要注意有些开发商在收房通知书上里面每一条都是对开发商的保护,侵害了业主的利益。所以,房屋业主在收到收楼通知书的应该仔细阅读,发现问题应及时与开发商沟通。